一、宗 旨:第二屆友誼盃慢速壘球運動,為增加各年齡層人口加入慢壘運動,並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,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,特研定本計畫。
二、活動日期:97年10月19.26日 時間:8點整集合
三、活動地點:中科球場
四、活動組別:請各隊出賽時務必攜帶各組規定證件正本備查
五、比賽用球: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認定球
六、球棒限制:限木,竹球棒
七、參加資格:
〈1〉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7年10月19日 止
〈2〉 報 名 費:N T $ 1,500元
〈3〉 參賽時請著球衣需有背號為主,凡報名隊伍及提供礦泉水一箱
八、賽事:
1.比賽時絕對服從裁判之判決
2.比賽時只要飛越外野小圍牆,判定為全壘打,如在小圍牆上接殺,判定為出局
3.如有暴傳的現象發生,則以前進一個壘包為限
4.好球數從1好1壞開始進行
5.比賽採七局限制,滿四局相差十分(含)以上,滿五局七分(含)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。
6.採和局制,勝一場得2分、和局得1分、敗場得0分,積分相同時以:
1.兩隊勝負關係
2.總失分較少者
3.總得分較多者
7.好球帶的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(使用好球板)。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;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,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;守
備員亦同。.
九、 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.5公尺,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.5公尺劃一垂直白線,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,必須強迫進佔本壘(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)。此時守備方,持球(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)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 (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),其狀況(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、死球進壘、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),則不受此條文之4.5公尺白線之限制。(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)
十、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:
1. 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。
2. 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,投手投出球後,擊球員被判出局。
3. 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,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(但需該球員在場上),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。
4. 擊跑員或跑壘員,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,將判其出局。
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
十二、獎勵辦法:
(一)團體獎項:冠軍、亞軍、季軍、殿軍並各頒贈錦旗乙面。
(二)個人獎項:美技獎、全壘打王、MVP、投手獎 <獎狀一張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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