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1日

98年度大里市運動會慢速壘球錦標賽報名簡章

健康城市、大家杙起來

98年度大里市運動會慢速壘球錦標賽報名簡章

一、指導單位:台中縣政府、台中縣體育會、大里市公所、大里市民代表會

二、主辦單位:大里市體育會

三、協辦單位:捷聲運動器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向尚體育用品公司、御象體育用品公司、大里市農會、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、台灣電力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、各單項委員會、基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(大魯閣棒壘球打擊場)

四、承辦單位:大里市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

五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5月10止。

六、報名資格:凡對慢速壘球運動有興趣之個人、團體機關、公司行號,性別不拘,歡迎組隊報名參加。

七、報名簡章索取地點:
(1)大里市公所 服務台。
(2)御象體育用品公司,大里市爽文路678號。TEL:04-24061100 FAX:04-24065511
(3)金華五金行,大里市大明路96巷3號。TEL:04-24827799 FAX:04-24829977
(4)向尚體育用品公司,台中市向上路一段245巷14號。TEL:04-23023336 FAX:04-23023356
(5)裕中汽車電機公司,太平市中山路二段98號。TEL:04-23923091 FAX:04-23923425

八、報名費用:
(1)一般球隊 報名費2,000元,保證金2,000元。
①保證金於該隊順利賽完全程後,無息退還。
②凡報名參賽球隊預賽每隊贈送礦泉水乙箱。
(2)本會會員1,000元,免保證金。
(3)縣運選拔組,免報名費但需交保證金2000元。
(4)報名費請匯入:台中銀行-內新分行 金融代號 053-0477 戶名:台中縣大里市慢速壘球委員會; 帳號:023-22-1052941
(5)匯款人請註明球隊隊名,煩將匯款單或轉帳單明細表傳真至本會行政組確認(行政組傳真:04-2482-9977)未繳報名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。

九、報名方式:
①請上網下載報名表,本會競賽暨資訊組網址:
http://tw.club.yahoo.com/clubs/Tali-Slowpitch
②網路報名:E-mail: talislowpitch@yahoo.com.tw; Fax-04-2482-9977

十、比賽日期:98年5月31日起,每逢星期例假日比賽。

十一、比賽地點:大里市立慢速壘球場

十二、比賽方式:
(1)本次比賽共分:縣運選拔組暨清新、健康、祥和(A、B)、壯年等組。
(2)縣運選拔組暨壯年組可跨組跨隊(但限定一隊)。
(3)壯年組參賽資格限定58年次(含)以前出生者。
(4)縣運選拔組參賽資格限定設籍本縣滿一年以上,且於98年3月1日前設籍本市者並須詳細填寫個人資料、地址,方為有效。
(5)清新、壯年組預賽採循環賽,第一場勝隊連續下一場賽程,各分組取二隊晉級複決賽。
(6)健康組預賽採循環賽,第一場勝隊連續下一場賽程。各分組取二隊晉級交叉複決賽。
(7)祥和A.B二組預賽採循環賽,第一場敗隊連續下一場賽程,各分組取一隊晉級複決賽。
(8)縣運選拔組依報名隊數多寡再決定比賽方式。
(9)各組決賽只打冠、亞軍,三、四並列季軍。
(10)各組決賽無時間限制(其它得依照提前結束賽制)。
(11)本次比賽全部採木、竹棒打擊,禁止使用變造球棒或無註冊品牌之球棒打擊(由大會或裁判執行)。
(12)大會認定有效證件為有本人相片之任何證件正本均可。每場比賽前先驗證件. 請參加人員務必攜帶有效證件備驗.

十三、領隊會議暨抽籤:
(1)時間:5月17日(星期日)上午10:30
(2)地點:大里市立慢速壘球場A場地
(3)領隊會議暨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,大會所作任何規定不得異議

十四、 開幕典禮:
(1)5月31日上午11:00於大里市立慢速壘球場A場地舉行。
(2)無正當理由,不參加開幕典禮之球隊,承辦單位將列入往後比賽邀請與否之依據。

十五、各參賽球隊應確實為球員投保人身意外險。球賽中發生之意外,由各球隊自負責任。

十六、車輛請停妥於停車場內或安全區域,否則遭界外飛球擊中之意外請車主自負責任。

本次比賽競賽附則
一、本次大會比賽球採用御象YS301。
二、本次比賽規則參考最新慢速壘球規則。
三、本次比賽,擊球員自打擊開始到出局前或得分為止,必須戴雙耳有扣帶頭盔(球隊自備),否則擊出之球為安打球,或得分只要頭盔掉落皆判出局,(發生衝撞而掉落暨死球狀態除外)不得異議。
四、本次比賽採60分鍾,一好一壞球制,並使用好球板,四局相差10分,五局相差7分以上時,得提前結束比賽,另賽末局結束時間不足5分鐘時裁判得宣布結束比賽。
五、本次比賽嚴格要求球員認證制,凡無登錄於秩序冊上之球員或登錄於秩序冊上之球員無證照者,不得上場比賽。(由大會主審裁判執行之)。如有重複球員該球員歸屬權以第一場比賽之球隊所有。
六、不服從裁判判決、不遵守大會規定者,取消比賽資格。
七、參賽隊伍及大會工作人員需於比賽時間提前30分鐘報到,為使球賽能夠順利進行,參賽雙方球員如己提前到齊大會得宣布提前比賽。
八、凡逾時10分鐘,不出場比賽以棄權論(比數7:0)但若因大會之故而無法準時進行比賽,則不在此限。
九、預賽各隊若同組勝負場數相同時,各隊先比失分,在比得分,若又相同時,得以抽籤決定晉級,複決賽無和局,採突破僵局制(此時為無人出局前一局最後打擊出局者在二壘並為跑壘員)。
十、分組預賽各隊需賽完全程,其中如有棄權者或被判奪權,則沒收該隊全部賽程,及該隊所賽成績不列入積分。
十一、球賽如遇天災或其它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,而未能繼續比賽時,滿一局以上保留比賽,由大會另行通知補賽,滿三局可裁定勝負。
十二、為顧及比賽之安全性暨球隊間之和諧,球賽中如有惡意衝撞或甩棒行為發生,第一次給予警告,再犯處予驅逐出場,並不得再參與本次比賽。
十三、本次比賽跑壘員回本壘可使用本壘板暨好球板,但不得故意衝撞防守一方球員(經裁判認定故意,處予驅逐出場,並不得再上場比賽)。
十四、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各隊實力編排組別。
十五、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:
1.填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,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。
2.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,否則若遇「保留比賽」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。
3.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,於比賽中不得上場(或)替補其它球員。
4.報名時,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,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。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,則姓名除列於教練、經理欄外,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、否則不得上場比賽。 ※違反上列3、4項則以違規球員判決。
十六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會隨時修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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